中国2005年全面推行失业保险制度
基本完成从下岗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过渡的并轨任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近日表示,我国将用2至3年时间基本解决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国有企业富余人员问题,并在2005年基本完成从下岗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过渡的并轨任务。
郑斯林是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作上述表示的。他说,现在已经有部分省份实现了并轨,尚未并轨的省份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并轨时间拖得越长,矛盾积累越多,支付成本也越高。因此,没有完成并轨的地区要坚定信心,抓紧行动,依据实际情况尽快拟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快并轨进度,着力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东部地区完成并轨后,要积极探索统筹城乡就业的新机制,并大力推进就业培训。
据介绍,从2001年开始,我国实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并轨;企业新的减员原则上也不再进入中心,由企业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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