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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11月起将可携带狗猫入境

2012-10-28 宠物人才网

     我国11月起规定携带入境活体动物仅限狗猫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修订发布《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1月起开始施行。其中规定携带入境的活动物仅限犬或猫。
  携带狗猫入境的,携带人应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宠物应当具有芯片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境游旅客:旅游回国时应自觉遵守新规,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耽搁出入境时间。
  新版《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我国对携带入境的宠物依据狂犬病疫区和非疫区进行分类管理。入境宠物应当隔离检疫30天。来自狂犬病发生国家或地区的宠物,应当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隔离场隔离检疫30天;来自非狂犬病发生国家或者地区的宠物,应当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隔离场隔离7天,其余23天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其他场所隔离。
  新版《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还规定,携带宠物属于工作犬的,如导盲犬、搜救犬等,携带人提供相应专业训练证明的,可以免予隔离检疫。检验检疫机构对隔离检疫的宠物实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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