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提出了中国食品安全的阶段性目标,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中国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首次明确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除三年目标外,这个决定还提出,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等技术支撑体系更加科学完善,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
这个决定要求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建立健全食品退市、召回和销毁管理制度,防止过期食品等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食品经营者要建立并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消费提示制度,严禁更换包装和日期再行销售。
近年食品安全问题频发,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之后,染色馒头、瘦肉精……问题不断。甚至最近国家女排队打了败仗,理由居然是怕猪肉不安全,三个星期没有吃肉。中国消费者饱受问题食品困扰,产品质量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不禁要问,连基本的产品质量都保证不了,涨价与民争利的企业,消费者难道不能用脚投票维护自身权益?
这些年来,中国企业说了不少“社会责任”、“企业公民”的时髦话,但现实是一些食品企业即使产品出了问题,也只想通过公关运作化解危机,不去改善产品质量,反而发动更大的促销攻势。然而,对这种企业的产品,中国消费者依然买账,看到促销依然参与,发现问题也不想惹麻烦。
食品安全问题一方面主要有赖于政府管理部门严格监管,强力打击企业非法经营行为,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另一方面,企业必须严格自律,从企业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担当的角度,确保自身产品质量。
其实,这样的企业在欧美市场肯定在第一次出现问题后就支撑不下去了。这当然与欧美市场严厉的监督、惩罚措施有关,但也与消费者群体的维权意识强大有关。
过去三年,我们一直提倡建立强大的内需市场,但这个市场不仅需要强大的企业,也需要强大的消费者群体———他们既要荷包充盈,也应脑力充沛。让劣质企业无处遁形,避免劣质企业驱逐有良知的企业,关键在于中国消费者是软弱还是变得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