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现行饲料法规
2.1 欧盟饲料与食品安全法规(EC)N0178/2002
欧盟对饲料的管理法规也是完备和系统的。作为强制执行的法规(EC)N0178/2002规定了食品法律的通用原则与要求,设立了欧洲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制定了处理食品安全事务的程序。该法为有关食品、饲料的具体法规、管理条例及指南的制定奠定了基础。制定该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依法管理食品、饲料的生产、流通、使用,保证食品、饲料的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该法的主要章节包括:①范围与定义。其中对食品和饲料进行了准确定义,同时给出了风险、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管理、危害、可追溯性等食品饲料安全术语的定义;②通用食品法。包括了该法适用范围,食品法基本原则,食品贸易的一般义务,食品法通用要求(包括食品安全要求、饲料安全要求,食品饲料提供,责任,可追溯性要求,食品和饲料经营者的责任)。③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包括使命和任务,组织机构(包括管理委员会、执行局长及其工作人员、咨询论坛、科学委员会和科学工作组),运行,独立性、透明、保密和信息发布,财务规定,总则。④快速预警系统、风险管理与紧急情况,程序和最终条款。
2.2欧盟对饲料和食品的官方监管法规(EC)N0882/2004
(EC)N0882/2004法规适用于食品和饲料的监管,为官方监管制定了统一的规则,以确保在欧盟范围内官方监管的统一性和协调性,确保食品与饲料法规、动物健康与动物福利法规得到遵守,预防、消除饲料与食品安全风险,或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维护公平贸易,保护消费者利益。该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①目的和定义。②各成员国的监管要求,包括对官方监控组织的总要求,主管机构,取样与分析,事故处理,对来自第三国食品与饲料的监管,官方监管的财务规定,其它条件等。③参考实验室,包括欧盟参考实验室f职责与任务,对参考实验室的要求),国家参考实验室(职责与任务)。④饲料和食品管理中的协助与合作。⑤监管计划,包括国家监管综合年度计划,计划的准备,计划的指导方针,年度报告。⑥欧盟的活动。欧盟的监管包括成员国的监管和在第三国的监管,进口条件,监管人员的培训,其它欧盟监管活动等。
2.3欧盟对在动物营养中使用的添加剂的法规(EC)
(EC)N01831/2003法规主要规定了饲料添加剂准入市场的审定程序,使用中的监督程序,标签和包装要求,其目的是规范饲料添加剂的市场准入与使用,确保饲料安全,保护人类健康、动物健康和福利,保护环境。该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①范围和定义。②对饲料添加剂适用的审定、使用、监督和过渡措施;投放市场;加工和使用;审定;审定条件;饲料添加剂的种类;对审定的申请;管理局的意见;由欧共体审定;现存产品的状况;逐步停用;监督;批准决定的修改、中止和撤回;批准决定的更新;紧急审定。③标签和包装,包括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料的包装。④综合性和决定性条款,主要包括:欧共体的饲料添加剂注册表;保密条款;行政复议;资料保护;参考实验室;常务委员会程序;废止;罚则;过渡期措施;生效。此外,该法规还列出了四个附录,即饲料添加剂类别,欧共体参考实验室的职责与任务,对某些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料标签的特殊要求,关于使用的一般条件。
2.4饲料添加剂申请的准备、提交、评价与审定法规(EC)N0429/2008
该法规是贯彻欧盟法规(EC)N01831/2003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①定义。②申请,包括添加剂审定申请表,随附的档案,需保密内容的处理。③档案,包括档案应充分和有效地证明该饲料添加剂满足了审定的要求;附件Ⅱ、Ⅲ分别列出了档案准备和提交的通用要求和特殊要求;长期研究的最短期限列于附件Ⅳ。④过渡措施。⑤生效。在该法规文件后列出了四个附件。附件1为本法规第二款要求的申请表和管理数据。申请表中的项目主要有添加剂的识别和特性,使用条件,参考样品,更改要求。申请者的管理信息主要包括申请公司或个人信息,联系人信息。附件Ⅱ为添加剂档案要满足条款3中规定的一般要求,包括总则(安全评价要求、有效性评价要求),档案的总结,添加剂的识别、特性、使用条件,分析方法,添加剂的安全性研究的实施细则,添加剂的有效性研究的实施细则,后市场监管计划。附件Ⅲ为不同添加剂的档案要满足的特殊要求,包括工艺性添加剂的档案总结,添加剂的识别、特性、使用条件,分析方法,添加剂的安全性研究,添加剂的有效性研究与后市场监管计划;感官添加剂的档案总结,添加剂的识别、特性、使用条件,分析方法,添加剂的安全性研究,添加剂的有效性研究与后市场监管计划;营养性添加剂的档案总结,添加剂的识别、特性、使用条件,分析方法,添加剂的安全性研究,添加剂的有效性研究与后市场监管计划;饲养技术添加剂的档案总结,添加剂的识别、特性、使用条件,分析方法,添加剂的安全性研究,添加剂的有效性研究与后市场监管计划;抗球虫药和抗滴虫药的档案总结,识别、特性、使用条件,分析方法,添加剂的安全性研究,添加剂的有效性研究与后市场监管计划;从主要动物外推到小品种动物的添加剂的档案总结,识别、特性、使用条件,分析方法,安全性研究,有效性研究,后市场监管计划;宠物和其他非食用动物添加剂的档案总结,识别、特性、使用条件,分析方法,安全性研究,有效性研究和后市场监管计划;已经审定过得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添加剂的档案总结,识别、特性、使用条件,分析方法,安全性研究,有效性研究,后市场监管计划;审定的更改;审定的更新;某些已审定的添加剂的重新评价;附件Ⅳ为实验靶动物的类别和定义与有效性实验最短周期表。 (EC)N0429/2008对饲料添加剂的申请准备、提交、评价与审定的详尽规定为饲料添加剂的评价、审定、入市和科学、安全的使用提供了规范性、科学性、系统性和全面性的可操作标准,特别是对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有效性的评价提供了详尽规则。可大大提高欧盟范围内饲料添加剂申请、审定的效率和效益。
2.5欧盟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与使用量
欧盟委员会根据(EC)N01831/2003法规的规定,陆续批准了近3000种饲料添加剂,其中有工艺添加剂500种,风味剂和着色剂2000种,营养添加剂120种,动物试验技术添加剂180种和23种抗球虫剂,并规定了这些添加剂适用的特定动物和使用量以及使用时期。这些添加剂可以在欧盟注册的饲料添加剂文库中找到。从2006年1月1日起,欧盟禁止将抗生素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
2.6欧盟饲料投放市场与使用法规(EC)N0767/2009 该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前沿条款。本法规的目的是使饲料的入市和使用条件规范和谐,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适用范围为给食用饲养动物和非食用饲养动物生产使用的饲料,包括标签、包装和提供的要求;定义;②通用要求,包括:安全与经营要求;饲料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限制与禁止的行为。③特种饲料的市场准人,包括:饲料种类的特性;饲料添加剂的含量;打算用于特定营养目的饲料的经营;用于特定营养目的饲料的用途目录;④标签、提供形态和包装,包括:标签标识和饲料提供的原则;责任;声称的规格;特殊标识的提供一强制性特殊标签要求;通用强制性标签标识要求;饲料原料的特殊强制性标签标识要求;配合饲料的特殊强制性标签标识要求;对用于特殊营养目的的饲料的附加强制性标签标识要求;宠物饲料的附加强制性标签标识要求;对不符合饲料的附加强制性标签标识要求;标识要求的减项;自愿标签标识;包装。⑤欧盟饲料原料目录和欧盟良好标签管理规范,包括:欧盟饲料原料目录;欧盟良好标签管理规范;欧盟饲料原料目录和欧盟良好标签管理规范的建立与修订。⑥通用和最终条款,包括:实施措施;委员会程序;对法规1831/2003的修订;废止;罚则;过渡性措施;生效。
(EC)N0767/2009在文本后面还提供了9个附录,分别是:i.对条款4中所指的杂质、代乳品、粘合剂或变性剂原料、灰分含量、水分含量的技术要求条款;ii.条款11④中所指标签标识的通用条款;111条款6中所指的限制和禁止作为动物营养目的入市使用的物质的目录;iv.条款11⑤所指的饲料原料或配合饲料的成分标识的允许误差;v.条款16①fb1所要求的饲料原料的强制性说明;vi.生产食用动物用饲料原料和配合饲料的特殊标签标识要求;vii.非生产食用动物用饲料原料和配合饲料的特殊标签标识要求;诃.条款20①中所指的不符合欧盟安全性和入市要求的饲料标签标识的特殊要求条款;ix.本法规与相关法规的相关表。该法规从2010年10月1日生效。
2.7 欧盟饲料原料目录(EU)N0575/2011
(EU)N0575/2011是(EC)N0767/2009的配套法规。该目录列出了目前所有允许作为饲料原料的名称、描述和强制标识的项目。在该目录中饲料原料被分为13类,即①谷物及其加工产品;②油料籽实、油料果实及其衍生产品;③豆类及其衍生产品;④根、茎及其衍生产品;⑤其它籽实、果类及其衍生产品;⑥牧草、粗饲料及其衍生产品;⑦其它植物、海藻及其衍生产品;⑧乳制品及其衍生产品;⑨陆生动物产品及其衍生产品;⑩鱼、其它水产动物及其衍生产品;⑩矿物及其衍生产品;⑩细胞经灭活或杀死的微生物发酵(副)产品;⑩其它原料
2.8欧盟对加药饲料的制备、批准入市和使用的管理指令(CD)90/167/EEC
该指令详细规定了加药饲料生产许可要求、经营要求和使用要求,以确保饲料产品的安全性和动物产品的安全性。
2.9欧盟转基因生物的可追溯性和标签标识与由转基因生物生产的食品与饲料产品的可追溯性管理法规(EC)N01830/2003
该法规为由转基因生物构成的产品或含有转基因生物的产品、由转基因生物生产的食品和饲料产品的可追溯提供了法律框架,目的是有利于对这些产品进行正确的标签标识,监控对环境的影响,如果恰当,也监控对健康的影响,实施恰当的风险管理措施,如果必要,包括撤销相关产品。
除上述主要法规外,欧盟还制定有许多其它涉及饲料的相关法规、指令和指导性文件。
由上可见,欧盟对饲料的管理法规系统,完整,科学。主要法规都有相关的配套法规、指令和实施细则,还有完整的技术指导性文件,表明欧盟在饲料管理方面有着很好的科研基础、成熟的饲料市场管理经验。另外,欧盟还根据科学技术的进步,饲料市场的变化以及社会要求的变化,对原有法规进行不断的补充、修订、完善,甚至废止,使饲料法规能够适应饲料、食品的安全要求,保护公众利益,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