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猪瘟疫苗:育肥猪需注射二次,第一次如果用超前免疫则仔猪出生后,未吃初奶前肌注2头份,免疫后2小时,再吃初奶(留种用的猪禁用本法);如果未作超前免疫的猪,则在30-40日龄时,肌注2头份。第二次是仔猪50-60日龄,肌注4头份。另外特别要注意,凡从外场购进的断奶仔猪或架仔猪以及后备公、母猪,购回后立即肌注四头份。
2、猪丹毒、猪肺疫二联苗:仔猪45-60日龄时,肌注2毫升。
3、仔猪副伤寒口服疫苗:仔猪25-30日龄时,口服1头份。
4、猪链球菌疫苗:仔猪5日龄时,最迟20日龄前,肌注1头份。从外场购进的仔猪或架仔猪,购进后先观察7-10天,无异常反应,肌注2头份。
5、五号病疫苗:2月龄时肌注1-2头份,30天后再肌注1-2头份。
注意事项:
(1)注射链球菌疫活苗、猪丹毒、猪肺疫二联苗,副伤寒口服疫苗后10天内,禁用各种抗菌药物。
(2)注射疫苗前10天和后10天内,将“促免1号”按1%添加到日粮中以增强免疫效果,减少免疫应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