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农业信息化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增强为我市“三农”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的能力,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39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的规定,我局直属单位广州市农业信息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农业信息中心系直属广州市农业局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我市农业信息化工作,单位具体情况请登陆广州市农业信息网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岗位一 |
岗位二 |
计算机系统工程师岗位 |
电子商务工程师岗位 |
招聘人数 |
1人 |
1人 |
三、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四、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从化市、增城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5、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省外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条件;
6、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岗位一(计算机系统工程师岗位):要求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从事计算机系统建设及项目管理6年以上工作经验,拥有计算机相关的中级职称者优先考虑;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工学硕士学位者年龄放宽在45周岁以下(年龄限35周岁以下的应聘人员须于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限45周岁以下的人员须于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11年11月30日,下同)。
2、岗位二(电子商务工程师岗位):要求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从事电子商务或网络计算机相关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验,拥有计算机相关的中级职称者优先考虑;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请报名者填写《广州市农业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及本人的联系地址、电话(手机)通过送达、邮寄或发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报名地址:广州市麓景路388号广州市农业局大院2号楼四楼。
邮政编码:510405
报名电子邮箱:xxzxbgs@gzagri.gov.cn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20-86392223,传真电话:020-86392670
(二)报名时间:2011年11月30日至2011年12月2日。
(三)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招聘岗位的人数达不到3人的,不予开考。
(四)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向报考人员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笔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采用百分制;
2、笔试内容是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2011年12月3日上午9:00~12:00;
4、笔试地点:广州市农业信息中心会议室(广州市麓景路388号市农业局大院2号楼四楼);
5、参加笔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参加笔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笔试成绩于笔试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考生。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面试对象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3、面试时间:2011年12月8日上午10:00~12:00。请参加面试者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
4、面试地点:广州市农业信息中心会议室(广州市麓景路388号市农业局大院2号楼四楼);
5、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无效。
(三)考试成绩以综合成绩计,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七、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职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职位综合成绩按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指定医院是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由我单位统一安排时间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递补人选。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农业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有关问题说明
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由本公告由广州市农业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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