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所专业技术人才结构、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农业科研发展,更好地为全市农业生产服务,经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决定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
职位名称 |
职位
代码 |
职位类别 |
职位简介 |
招考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科研 |
001 |
专业技术人员 |
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研究 |
1 |
研究生 |
硕士 |
作物遗传育种
分子细胞生物学 |
科研 |
002 |
专业技术人员 |
生态环境保护及治理研究 |
1 |
研究生 |
硕士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治理 |
科研 |
003 |
专业技术人员 |
药用植物栽培与育种研究 |
1 |
研究生 |
硕士 |
药用植物(药用植物驯化栽培与育种)、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
科研 |
004 |
专业技术人员 |
农作物高产高效栽培研究 |
1 |
研究生 |
硕士 |
作物栽培与耕作学 |
科研 |
005 |
专业技术人员 |
茶叶栽培
及加工 |
1 |
研究生 |
硕士 |
茶学(茶资源开发利用)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
职业道德;
3、具有引进职位所需求的学历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备引进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6、身体健康。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市农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建立招聘领导小组、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6月6日至6月15日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在毕节市政府网、毕节农业科技信息网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0日>至<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贵州省毕节市农业科学研究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德溪新区农科所)
3、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
(2)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报名。电子邮箱:
meiyanbj@163.com,传真:0857-8309505
4、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正式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或电子照片;
(5)报名要求:报名时,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并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在毕节市农业委员会的指导下,由毕节市农业科学研究所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面试
(一)经资格审核合格者作为面试人员。面试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毕节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组建考官组负责进行面试。
面 试 时 间:2013年6月17日上午9:30
领准考证时间:2013年6月16日
(二)面试按招聘职位所属专业分别进行。面试以现场回答问题为主,现场评分。
(三)面试评分办法:面试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
(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一)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的人员,分别按照各职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职位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加试一次面试,以加试成绩得分高的一位确定体检。体检不合格所空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
(二)体检由毕节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统一组织。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政审
(一)考核原则: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二)考核程序及要求: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工作由毕节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德、能、勤、绩”。以应聘人员业务能力、学籍档案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为主。考核不合格所空职位,可依次递补。
(三)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政审不合格,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被开除人员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4、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5、在<201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6、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七、聘用
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毕节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上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拟聘用应届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农科所和校方签订就业协议,待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由农科所上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后,受聘人员必须服从农科所工作安排,并在五年内不得报考其他单位或调离。受聘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农科所可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引进程序、公开考察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九、以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德溪新区毕节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联系电话:0857-8333375,13708576298 邮政编码: 551700
联 系 人:梅艳
Tips:
中国农业人才网提醒各位,本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毕节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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