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招聘中药材、农作物方向博士2名(2014.9.18-20报名)
2014-9-11 丽水农业科学研究院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及《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和“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人员工作意见》(丽人社〔2011〕13号)精神,丽水市农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所需专业 |
学历/学位 |
备注 |
丽水市农科院 |
中药材技术人员 |
专技 |
1 |
药物化学学 |
研究生∕博士 |
|
丽水市农科院 |
农作物技术人员 |
专技 |
1 |
遗传学 |
研究生∕博士 |
|
二、报名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可采取如下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
2014年9月18日至9月20日,报名地点:丽水市农科院办公室(丽阳路827号)。2014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历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2.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lsagri@163.com。并发送相关报考材料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进行实地考察。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试用期结束前凭非农户口证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农科院共同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丽水市农科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173090
Tips:
5A农业人才网提醒各位应聘者,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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