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兴县农业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5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屠宰场、动检站动物检疫协检员3名;
长兴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总站种子区试站田间调查员1名;
长兴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总站经作站农技员1名。
二、报名条件
长兴户籍,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
屠宰场、动检站动物检疫协检员:35周岁以下(因需值夜班,建议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畜牧兽医等相关专业。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总站种子区试站田间调查员:30周岁以下(属田间野外工作性质,建议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农学或作物育种专业。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总站经作站农技员:35周岁以下(需田间野外工作,建议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园艺(桑、茶、果)等相关专业。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30日—2014年10月31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址:长兴县金陵中路531号农业局二楼组宣科
联系电话:0572-6027219、0572-6023479
联系人:苗莹
报名材料: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者进行统一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在农业局大厅公开栏予以公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5.公示
体检结束后,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后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聘用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五、监督电话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农业局负责解释。电话:6027219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109
纪委监督电话:0572—6037848
附件:长兴县农业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长兴县农业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