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马鞍山市委组织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马人社〔2011〕21号)等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6名(详见《当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招聘公告将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www.masrsks.cn/)、当涂县人民政府网(www.dangtu.gov.cn/)、当涂先锋网(www.dtxf.gov.cn/)、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ahdtrsj.gov.cn/)上统一发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条件;
5、身体健康;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其他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计算。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实行统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1年7月1日至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当涂县人才交流中心(县行政大楼附属楼三楼)
4、报名与资格审查办法:
(1)报考人员须填写《资格审查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小于3:1,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或相应减少招考岗位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8日上午8:00—11:30在当涂县人才交流中心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予改报),硕士研究生岗位报考人员不受比例限制。
(2)报名时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1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 书。
5、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每人缴纳45元笔试费;进入面试人员,每人缴纳80元面试费。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 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2011年7月15日在原报名地点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招聘岗位中,广电台播音主持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采用面试的方式招考,其他岗位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考。考试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内容:综合常识、判断推理、写作、计算机、英语等。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2011年7月15日携 带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南寺中路81号,508-2室,联系电话:6711427)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面试人员成绩须达到或超过所在面试组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与考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 :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分值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三)体检与考察
1、按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和规程执行,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实施。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各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公示、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前,在当涂先锋网(www.dtxf.gov.cn/)、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ahdtrsj.gov.cn/)上公示7天,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招聘单位在确定拟聘用人选时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的,不再进行递补。
2、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文件规定,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在县内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咨询电话:0555—6732729(县委组织部)
0555—6711427(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555—6732593(县人社局人才中心)
监督电话:0555—6732303(县监察局)
五、其他
当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按照程序和规定陆续在当涂先锋网(www.dtxf.gov.cn/)、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ahdtrsj.gov.cn/)上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当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中共当涂县委组织部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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