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农业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浙江省农业厅所属13家事业单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26个岗位共招聘29人。
招聘单位 |
主要职能 |
机构类别 |
机构规格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年龄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工作经历 |
其他 |
浙江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
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验、制(修)订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归口标准,并推广应用等工作 |
公益一类 |
县处级 |
检测业务管理 |
专业技术 |
1 |
3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22日后出生) |
药学、生物工程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
具有2年以上的地市级以上农产品、食品、药品质检机构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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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安全检测 |
专业技术 |
1 |
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2日后出生) |
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分析化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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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产品安全检测 |
专业技术 |
1 |
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应用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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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检测 |
专业技术 |
1 |
兽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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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等预防控制工作 |
公益一类 |
县处级 |
动物疫病监测诊断 |
专业技术 |
1 |
35周岁以下 |
兽医学 |
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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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疫病监测分析 |
专业技术 |
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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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测 |
专业技术 |
1 |
30周岁以下 |
动物医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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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计 |
专业技术 |
1 |
35周岁以下 |
会计学或财务管理 |
具有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
助理会计师资格证 |
防疫应急 |
专业技术 |
1 |
35周岁以下 |
动物医学、动物科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具有2年以上畜牧兽医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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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生物安全运转设施管理 |
专业技术 |
1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具有2年以上网络设施维护工作经历 |
助理工程师资格或持有电工上岗证 |
浙江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
拟订畜牧技术推广计划,承担畜禽新品种、设施及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承担种畜禽质量监测,负责畜牧技术人员培训、职业技能鉴定, 制(修)定畜禽地方标准和养殖技术规程,承担畜牧业展示、展销和畜牧品牌建设等工作 |
公益一类 |
县处级 |
技术推广 |
专业技术 |
1 |
30周岁及以下 |
食品科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均限动物产品加工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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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事务、物业管理、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
公益二类 |
县处级 |
财务管理 |
专业技术 |
1 |
35周岁以下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
经营管理 |
管理 |
1 |
企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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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种植业管理局 |
全省种植业、肥料行业发展规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种植业行业、肥料行业和耕地质量管理、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
公益一类 |
县处级 |
种植业综合管理和行业指导 |
管理 |
1 |
35周岁以下 |
农学、园艺、茶学、农业资源与环境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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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拟定农业技术推广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农业技术推广的业务指导、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土壤、肥料质量检测等工作 |
公益一类 |
县处级 |
土肥技术岗位 |
专业技术 |
1 |
35周岁以下 |
土壤学、植物营养学(本科必须为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
粮油技术岗位 |
1 |
作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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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蚕种质量检验检疫站 |
蚕种检验、检疫、收储及蚕种疫病防控与蚕种质量检验技术指导等工作 |
公益一类 |
副县处级 |
检验信息管理 |
专业技术 |
1 |
30周岁以下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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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农场管理局 |
拟订农场发展规划、参与拟订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发展规划、国有农场管理与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等工作 |
公益一类 |
县处级 |
农场经济管理 |
管理 |
1 |
35周岁以下 |
农林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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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一标”管理 |
管理 |
1 |
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利用、植物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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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总站 |
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和新设施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质量检验、认证管理等工作 |
公益一类 |
副县处级 |
农机鉴定 |
专业技术 |
1 |
35周岁以下 |
材料物理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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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药检定管理所 |
农药管理、农药安全性监测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及市县质检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 |
公益一类 |
县处级 |
会计兼预算管理 |
专业技术 |
1 |
30周岁及以下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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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应用技术推广 |
专业技术 |
1 |
植物保护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
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 |
农作物种子行业发展规划的拟定与组织实施、农作物品种管理、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管理、种子质量管理、种子市场调控等工作 |
承担行政职能 |
县处级 |
综合文秘 |
管理 |
1 |
35周岁以下 |
农学、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
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
种子检验 |
1 |
要求种子科学与工程本科毕业;作物遗传育种、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硕士以上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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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
名特优农产品开发服务、农产品营销服务、国内农业会展、农产品展示展销、品牌建设、农商对接等工作 |
公益二类 |
县处级 |
农产品营销服务 |
专业技术 |
2 |
35周岁及以下 |
农业经济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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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信息中心 |
农业信息化建设、组织全省农业信息资源开发、农业信息网络和电子政务安全运行监管、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农业应急视频指挥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技术维护、农民信箱管理等工作 |
公益一类 |
县处级 |
农业信息化应用推广 |
专业技术 |
1 |
35周岁以下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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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有关内容按如下标准认定:
(一)关于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关于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三)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就读研究生前后的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组织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4月16日9:00-4月22日16:00。报考人员登陆
浙江人事考试网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本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 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4月16日-4月23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4月16日9:00-4月24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4年5月14日-5月16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时间、地点:2014年5月17日(全天),杭州市内。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全主观题)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全客观题)。
笔试成绩可于2014年5月底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评价应聘者的工作能力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结果和入围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体检、考核如有不合格者,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农业信息网(政务信息/文件公告)。
2.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考试结果等)在浙江农业信息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农业厅:0571-86757802(监察室);0571-86757652(人事处)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省农业厅人事处咨询。
联系电话:0571-86757652
传真:0571-86757657
浙江省农业厅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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