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现状与对策
1 .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历史发展进程及其贡献
我国农业技术推广的历史源远流长,自尧舜时期就有“教民稼穑、树艺五谷”的记载,周朝开始就有“劝农组织”和官员[1]. 1949年新中国成立,便建立起从农业部到县乡的四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1952年制定了《农业技术推广方案》,1955年颁布了《农业推广站工作条例》[2].1987年的《关于建设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若干决定》和199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颁布实施,是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制度化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1995年,政府机构合并和改革,最终形成以全国、省、市、县、乡5级推广体系。至此,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完全建立。
建国初期,全国范围内形成的农技推广体系在当时的计划经济时代,显现出巨大的积极作用。粮食总产由ll 318.0万t跃升到1956年的19 274.5万t,1967年粮食总产增至21 782万[2] .《关于建设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若干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法规的颁布实施,为我国的农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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