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及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将招聘14名农业畜牧相关专业工作人员。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或岗位 |
人数 |
公招条件、要求 |
专业考试内容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 | ||||||||
县农委 |
县农技中心 |
1 |
植物保护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1976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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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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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
1 |
水利水电、土木工程、农业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1976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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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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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能源建设与环境保护站 |
1 |
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土壤与农业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1976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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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与农业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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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
1 |
农学、园艺、果树、蔬菜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1976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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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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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畜牧局 |
乡镇畜牧兽医站 |
9 |
畜牧兽医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1976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
非师范教育 |
畜牧兽医 |
按成绩选岗 | |||
县环保局 |
环境监测站 |
1 |
环境科学及工程类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
30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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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基础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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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以及县内在编在职人员,均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2.符合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3.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1)报考石柱县卫生系统(包括乡镇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考生,请于2011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到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百业兴大厦21楼(重庆市卫生服务中心)报名。联系电话:13983575301(县卫生局傅老师)、13638218076(县人社局李老师)。 (2)报考石柱县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请于2011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到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号(红旗河沟)重庆市港航管理局报名点报名。联系电话:13638218076(县人社局李老师)。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分岗位竞聘。持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符合加分条件人员,需提供加分证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3.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人数至规定比例。特别紧缺专业,经批准可酌情放宽开考比例。
4.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于2011年11月22凭身份证领榷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以报名时通知为准。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总分200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含乡镇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岗位)公共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其他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详见“一览表”。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11年11月23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3.符合县人民医院“研究生”岗位和县中医院“中医1”岗位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一律免笔试;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可免笔试,其笔试成绩按其他人员的平均成绩计算(实际参加笔试者按实际笔试成绩计算)。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比例:符合县人民医院“研究生”岗位和县中医院“中医1”岗位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某一岗位实际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其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且达到该面试考官组当天实际所面试的全部考生得分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3.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眩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者,若在2012年7月31日以前未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用人单位不予聘用。
中国农业人才网(www.5ajob.com)预祝各位考生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