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2012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公告
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2012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公告
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市农业科研人员队伍,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精神,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省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待遇
专业要求 |
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盐土农业及相关专业
(耐盐作物育种、栽培及植保专业) |
2 |
硕士以上研究生 |
现代农业相关专业
(设施蔬菜花卉、特经作物育种、栽培及植保专业) |
1 |
硕士以上研究生 |
以上人员一经聘用,执行省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国家标准薪酬待遇。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农业科研工作,有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
3、1977年1月1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备应聘岗位相应的专业和学历要求。
三、招聘方法、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20日至2012年3月30日。
2、报名地点:江苏沿海地区农科所办公室(盐城市开放大道59号)。
3、报名方式:①现场报名(地点:江苏沿海地区农科所办公室);②电子邮件报名(邮箱:ycaas@126.com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填写寄交《江苏沿海地区农科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③个人身份证 复印件;④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复印件各一份;非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初始报名时,只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寄交复印件。正式报名时,须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以备核查。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其它费用。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如报名人员出具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60分)以上方能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出现自愿放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则按得分情况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选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科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后,到市人社局办理拟聘用人选就业手续。如毕业时未同时取得相应学位的,已签就业协议无效,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7天未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工作试用期为一年,如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取消相关毕业生的录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人员有《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 定》(盐人社[2010]252号)第六项第20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咨询电话:0515-88335675;联系人:吴春。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8198705。
江苏沿海地区农科所0515-68668892。
附:
江苏沿海地区农科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邮寄报名(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59号江苏沿海地区农科所办公室;邮编:224002)。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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