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处内统一部署,完成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等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考务管理相关工作。
2.承担考评数据接收、审核、国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打印与核发工作。
3.承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相关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4.承担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对各地鉴定站的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
5.完成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处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条件
(一)出纳岗位报考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熟悉财务知识,从事财务工作5年以上;
4.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严谨、服务热情;
5.具有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从业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处证书管理岗位报考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熟悉国家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工作程序,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管理经验;
4.具有从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验,熟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软件操作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2年3月26日至4月6日,在农业部网站和中国农业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6日22:00前。
2.报名者请用电子邮件提交以下材料:①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纳岗位须提供会计证复印件。③个人简历。④其他有关经历和业绩证明材料(提交材料后请与联系人确认),同时将纸质材料寄给联系人。
3.资格审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于4月10日前,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
(三)考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占总成绩的30%。中心将于4月中旬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具体参加笔试的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占总成绩的70%。按照笔试成绩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具体参加面试的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对象体检,并由中心招聘工作小组对其进行考察。
(五)确定人选及网上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农业部网站和中国农业人才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
(六)上报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农业部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报农业部人事劳动司批准。然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单位: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地址: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1020室
邮编:100122
电话:59199656,传真:59199674,
EMAIL:xqbgs@agri.gov.cn
联系人:刘宇、曾克丽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