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是农业部直属的科技事业单位。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后,国务院主要领导圈阅同意农业部成立“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这 是当时我国唯一以农业工程命名的科技事业单位。1992年,更名为“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外仍保留“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名称。建院以来,我院 紧紧围绕农业部中心工作,以服务“三农”、服务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宗旨,不断强化为政府服务,积极开展农业工程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加快建立和完善“服务政府、科技创新、工程集成”三大平台,业务能力显著提升。我院主要承担:农业规划,农业发展与投资政策研究,农业资源监测,农村能源与环保、农产品加工、设施农业、农业生物质利用等农业工程技术研发、试验示范、推广培训以及农业建设标准与定额研究等公益性工作。据中国农业人才网
www.5ajob.com了解,具体有:
(一)承担由农业部组织的全国性农业综合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的研究与编制工作;承担地方政府部门委托的区域农业综合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的研究与编制等工作。
(二)承担农业产业发展战略、农业投资政策、农业投资机制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模式等研究;承担重大农业建设项目前期研究等工作。
(三)承担农业部遥感应用中心具体管理职能,利用遥感技术开展全国农业资源调查、农作物监测、农业灾害监测与评价等,并定期向农业部提供有关监测信息;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国各农业遥感分中心、地面样方县的调查监测和数据的汇总、分析等工作。
(四)承担“农业部生物质工程中心”管理职能,负责研究提出农业生物质产业规划,开展农业生物质利用工程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中试转化与试验示范等工作。
(五)开展农村能源与环保、农产品加工、设施农业等农业工程领域的战略研究,行业规划,技术研发、中试转化与试验示范等工作。
(六)开展种子加工、贮藏等设施设备的研究开发、试验选型、标准化研究、引进消化吸收等工作。
(七)开展农业工程技术推广、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交流和农业工程信息服务等工作。
(八)组织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工程、种养业生产装备与设施工程、农产品产地加工储藏工程、农产品流通工程、农产品生产环境保护工程、现代农业公共服务装备与设施工程等农业工程领域的集成技术与模式研究和农业工程建设模式与方法研究;承担农业工程技术标准和农业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研究与制订等工作。
(九)受科技教育司委托,承担“农业部农业废弃物能源化利用重点实验室”、“农业部农业设施结构工程重点实验室”的运行与管理工作。
一、招生计划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我院培养、吸引和使用农业工程科技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平台。2012年,共有18个博士后指导导师计划招生博士后 研究人员24名,具体招生计划、指导导师简介和研究课题到
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网站招生公告查询
二、招生要求
申请来我院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分配工作或己经工作并经单位批准同意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具有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相关专业背景、科研经历,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研究能力;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三.申报材料
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暂未拿到证书者可请学位授予部门出具决定授予学位的书面证明或其已通过论文答辩的决议书复印件,获得学位证书后须及时补交证书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发表的主要论文目录,有代表性的2篇学术论文复印件或著作1本;
(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护照复印件、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证书的复印件(回国留学人员出国前已注销国内户口的,需出具户口注销证明,一般由注销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
(三)个人简历;
(四)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或在职人员,须提交原工作单位或有关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本人脱产做博士后的意见,并同时注明对其出站后分配去向的意见);
(五)博士后申请表一式三份;
(六)本学科领域两位专家推荐信(由学科领域的具有正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填写,其中一位应是申请人的博士导师;对于留学人员,一般应由一位国外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作为推荐人);
四、审批程序
(一)博士后申请人员将相关材料于6月15日前寄送到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人事处,博士后申请表、个人简历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导导师和人事处邮箱中;
(二)结合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三)申请人员提交研究课题的工作方案,我院组成专家组对申请人员的素质、科研能力、学术水平进行考核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通过面试人员,于7月办理进站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