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农业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6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新疆农业大学2012年教师、研究所(中心)专业技术人岗位招聘计划》(附件一),《新疆农业大学2012年实验员、教学秘书、机关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计划》(附件二),《新疆农业大学2012年辅导员岗位招聘计划》(附件三)。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自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此次招聘方案审核通知书后的2天内,在以下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2.
中国高校教师招聘网站3.
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4.
中国农业人才网(二)、报名
需提供的材料:
1.应聘教师、研究所(中心)研究人员、实验、教学秘书、机关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需填报《新疆农业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四),《新疆农业大学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见附件六),《健康状况告知书》(见附件八);
2.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填报《新疆农业大学辅导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五),《新疆农业大学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基本信息一览表》(见附件七),《健康状况告知书》(见附件八);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的扫描件;
3.外语成绩单原件扫描件,少数民族应聘者(民考汉除外)需提供HSK成绩单原件的扫描件;
4.个人在院校或原单位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表现证明的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有关政审合格证明;历届毕业生须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关书面证明;有临时工作单位的,须由临时工作单位及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关书面证明;有固定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固定工作单位出具相关书面证明。
5.汉语言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获奖、科研等有关证明资料的扫描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定于2012年5月11日—2012年5月25日。
报名方式: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应聘教师、研究所(中心)研究人员、实验、教学秘书、机关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证明材料及证书原件需扫描)打包压缩发送至人事处邮箱。
邮箱地址:
xndrsc@sina.cn2.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证明材料及证书原件需扫描)打包压缩发送至学工部邮箱。
邮箱地址:
105315727@qq.com四、考核
资格审查通过者的名单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网站公布,并通知考核时间、地点;
1.应聘教师、研究所(中心)研究人员、实验、教学秘书、机关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核分面试和专业能力综合测试两部分进行。总分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占30%,专业能力综合测试成绩占70%。
(1)面试:均用汉语作答,按1:3的比例进入专业能力综合测试环节。
(2)专业能力综合测试:本组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及参加专业能力综合测试人员名单,并告知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2.辅导员:考核分笔试和面试答辩两部分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答辩占60%。
笔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写作两部分。其中综合能力测试占40%,写作占60%。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进入面试答辩环节。
3.对于总成绩低于70分的,视为未能达到聘用要求。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按照报考同一岗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取消本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录用人员在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经核实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上报校党委会审核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认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招聘监督
监督人:原桂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监督电话:0991-3689707
监督人:多力坤(纪检委副书记)新疆农业大学纪检委
监督电话:0991-8762328
监督人:闫敏(副处长)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0991-8763660
,联系电话0991-8762691。,联系电话0991-8762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