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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

2012-5-24 网络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院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5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发布招聘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至2012年9月30日止。
四、报名:
1、报名方式:
疆内应聘者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等级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荣誉证书、奖励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及《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疆外应聘者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报名,需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等级证书、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件的复印件及《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等邮寄或传真到学院(注:所有证件原件在面试时需提交复审)。
2、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9月30日止。
3、报名地点: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新疆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
4、联系人:吴老师、何老师。
联系电话:0994-234276023426842338015(传真)
五、考核
采用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60%,面试占40%。面试主要考察知识面、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科研能力。试讲主要考察专业知识、语言表达、教学技能等授课能力。考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试讲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试讲人数进行面试,并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示试讲、面试成绩。
六、体检
对考核合格人员,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考察
主要考察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在重大事件中的立场等内容。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录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认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十一、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要求进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
监督人:原桂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监督电话:0991-3689707
监督人:庄道坤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委、监察室
监督电话:0994-2334923
十二、待遇:
1、提供100㎡以上住房一套,在学院工作满8年后房屋产权归个人所有;或给予安家费补助30万元。
2、可享受学院专业带头人津贴待遇。
3、除工资、津贴外,每年发放1万元高层次人才津贴;
4、有自治区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的,学院提供不低于5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5、提供工作室一间,配发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各一台;
6、其配偶没有工作单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学院负责解决配偶工作;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在学院的临时岗位解决就业;
7、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来校工作,报销读博期间学费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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