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国办高等院校。承担普通高等专科(高职)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农业领导干部岗位培训和农业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建院三十多年来,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人才。
学院有济南和济北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958亩,实训基地2000余亩。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近万人,设有9个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教学系、部,普通高职教育现招生专业34个,其中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教学团队2个。学院连续被评为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就业工作“优秀”院校、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检查评估、“平安校园”建设检查评估“优秀”院校,2010年被授予“山东省‘十一五’星火科技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0名,其中高级5人,初级2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1年6月26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1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5、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6、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7月10日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或来校送交等方式投送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填写《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到《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指定的邮箱。报名人员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个人详细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电子信箱,电子邮件的主题词格式为“应聘专业+姓名”(如:测绘专业+张三)。
报名材料一经学校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给予回复。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及时登陆个人邮箱,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济南市历城区农干院路866号,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办公楼人事处)办理现场审核及相关笔试手续。
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4)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初级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应聘初级岗位的须参加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初级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1)初级岗位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的测评,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创新能力等是否符合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法,其中,试讲占60%,答辩占40%。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高级岗位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创新能力等是否符合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法,其中,试讲占60%,答辩占40%。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1)85593756、88117783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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