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2012年第一次合同制助理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学校《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川农大校人发[2012]2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于即日起启动我校2012年第一次合同制助理人员(含教学助理、实验助理、科研助理、管理助理、政工助理和技术助理6个岗位系列)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
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大学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招聘部门、岗位及职责、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按岗位系列名称共6个工作表)。
三、招聘程序
(一)科研助理
1、报名:应聘者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四川农业大学科研助理应聘报名表》(附件2),并交所应聘岗位招聘工作联系人(各岗位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科研助理”工作表)。
报名时间: 2012年6月6日至6月20日下午6点。
2、面试:项目主持人自行组织对应聘者的面试考核。应聘者应带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就读院系及专业情况等材料(往届毕业生需带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备资格审查。
3、确定拟聘人员:各项目主持人按照拟聘计划数,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后报所在单位,各单位于6月28日前将拟聘人选的相关材料(含拟聘结果统计)统一上报人事处。
4、公示、体检及办理聘用手续:同其他助理(见下文)。
(二)其他助理
1、报名:
(1)报名时间: 2012年6月6日至6月21日下午6点。
①应聘者应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应聘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②应聘者应先注册,再登录,再进行岗位填报。
③应聘者可先点击“岗位申报情况”查看每个岗位的申报情况(申报情况为实时更新),根据自己的基本条件、岗位要求及岗位申报情况综合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④应聘者应先点击“岗位申报”下拉菜单中“应聘信息样表”,严格参照样表格式填写各项信息。若格式与样表不符,一律视为不合格信息。
⑤应聘信息提交成功后进入信息初审,应聘者可通过应聘表中填写的“电子邮箱”和应聘者在本系统中“我的消息”查看初审情况。初审合格的应聘信息将转给相关用人单位,不合格的信息可在“我的消息”处查看、修改和重新提交。
2、初选:用人单位组织业务考核组对应聘者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水平考核,按每个岗位1:2比例确定初选合格人员。参与初选人员往届毕业生应带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带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就读院系及专业情况等材料以备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初选时间:2012年6月26日至28日,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3、面试:各用人单位于6月28日下午6点前将初选结果及初选合格人员材料报人事处。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对初选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人事处将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者名单报学校会议讨论,通过后作为拟聘人员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拟聘人员需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函[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本人承担。
(六)办理聘用手续: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和学校签订三方聘用合同。
四、聘用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的工资、校内津贴、社会保险及聘期管理参照《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川农大校人发[2012]25号)(附件3)规定执行。
2、首次聘用期限:3年。首次聘用期满,对表现优秀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续聘或在校内进行调配。
3、在聘期间学校不负责解决住房,按工资和岗位津贴的5%作为住房公积金发放。
4、在聘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费用自理。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人事处聘用人员管理科:0835-2882993。
附件:
四川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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