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农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二、招聘范围: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科学院网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2年9月3日至9月7日。
四、应聘人员资格与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德才兼备,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承担岗位正常工作。
(五)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HSK8级以上证书。
(六)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七)符合招聘岗位职责的其他条件。
(八)年龄计算日期截止2012年9月3日。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9月3日至9月7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
(二)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03号新疆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冯蕾0991-4505056
(四)报名须带材料:应聘人员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新疆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岗位条件、要求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六、资格审查
由新疆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及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时间:2012年9月8日-9日。报考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科学院网查询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七、考试
新疆农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占40%)和相关专业测试(占60%)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经面试后,以1:3的比例推荐参加笔试,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以实际通过面试的人数推荐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英语两部分,满分100分。
2、报考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英语。报考工勤岗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科学院网。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拟聘岗位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
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地点统一指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者可按照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取消本岗位招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一)新疆农业科学院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公示
拟聘人员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十三、招聘监督。新疆农业科学院纪检委(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新疆农业科学院纪检委(监察室)电话:4503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