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目前承办普通本科教育、普通专科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县处级领导干部岗位培训、农业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和新型农民培训。学院现有济南校区和北校区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600余亩,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设有13个教学系、部,开设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质量与安全、机电一体化技术、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建筑工程管理、现代物流等34个专业,涵盖工学、农学、管理学、社会学科、人文学科5大学科门类;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7000人。现有专任教师4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占35%,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58%;图书馆藏纸质图书73.16万册;教学仪器设备5097.85万元。设有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国土测绘实训中心、物流工程实训中心、机电工程综合实验室等多个综合实验、实训中心;建有500亩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生态园、60多个遍布全省各地的校外实习实训就业基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7名,其中高级7人、中级27人、初级1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6、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11月15日。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或来校送交等方式投送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填写《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到《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指定的邮箱。报名人员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个人详细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电子信箱,电子邮件的主题词格式为“应聘专业+姓名”(如:测绘专业+张三)。
报名材料一经学校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给予回复。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及时登陆个人邮箱,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济南市历城区农干院路866号,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办公楼人事处)办理现场审核及相关笔试手续。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4)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初级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的测评,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创新能力等是否符合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法,其中,试讲占60%,答辩占40%。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 |
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牛老师
联系电话:(0531)85593756?88117783
E-mail:sdaeursc@126.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农干院路866号250100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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