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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自我保护 三大案例帮你提防求职陷阱

2009-7-13 本站原创
      "眼看3个月到头可以转正了,可没想到公司竟然在最后一个星期把我们炒了。"入职不满3个月的佳佳感觉投诉无门,自信心大受打击,与佳佳同样倍感郁闷的大四学生刘峰在网络求职中,意外陷进了传销组织……层出不穷的求职陷阱让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不断加入"重复实习"的队伍中。在大学生求职的背后,是否有些公司在恶意 招聘新人?大学毕业生就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签订合同时提防误入求职陷阱。
 
    案例一:
    落入传销组织圈套
    大四学生刘峰曾深陷传销网络,并已经做到了主任级别。他告诉记者,传销组织常常利用各种人才招聘网站欺骗求职大学生。先冒用合法企业注册,从网上复制一家真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传真给人才网付费就可以接收数万份应聘简历,他们会通过打电话约大学生面试,将他们吸收到传销组织中。因为过程难以取证,通常这些受骗的大学生回来后也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法支招:①切记一定要去正规大型的招聘网站;②网络发达,投简历之前要查询是否有该企业的存在;③面试约定地点如果在偏僻地方,要事先和亲朋好友打好招呼。

    案例二:
    试用期刚过就炒人

    好不容易拿到一份Offer的佳佳在入职后,老板告知其先要通过试用期三个月,转正后根据工作能力"月薪面议",辛辛苦苦等三个月过去了,眼看就到了"月薪面议"的日子,老板却开始以种种借口炒人了,并在招聘会上招了一批又一批新人,用同样的方式反复让刚过试用期的员工下岗。

    ◆劳动法支招:①试用期企业可以与受聘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必须证明其不适合这份工作,如果解聘给不出合理理由和证据,那么企业就违反了《劳动合同》。②单位如认定佳佳不能胜任这份工作,应给出一个培训机会,经过培训后认定其还是不能胜任这份工作的话,那么单位才有权利和她解除劳动关系。

    案例三:
    廉价实习无保障

    来自江门的大学生小江实习时签了三方协议,但工厂只给其工伤保险,其他的保险一概没有,月薪大约1600元。

    另一名学生小宋在一家化妆品行业的私有企业实习了一个多月,没有签订三方协议,也没有别的保障,第一个月培训没有工资,后来大约每个月有2000元,但什么都不包,对于工资如何计算完全不知情。

    ◆劳动支招:①合同试用期间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的,企业与劳动者,存在着劳动关系,就应该帮助劳动者缴纳各种保险;②大学生小江有权利要求单位补缴其他的保险,补缴的时间,从他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那天起;③如果小江不想失去现在工作,他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匿名举报;④三方协议是不确定劳动关系的,小宋同学应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肯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小宋同学应该搜集证据,然后到相关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⑤对于不知道怎么发工资,劳动合同也没签的情形,只能说明单位不正规,建议小宋同学尽早跳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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