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8月-1988年9月,在广西国营大型林场担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分场场长等职务,分别负责技术指导和分场全面工作。
(一)对造林规划、育苗、整地、
种植、抚育、采伐各环节进行技术指导,使各项生产顺利进行;
(二)任领导职务5年,组织、带领员工180多人(包括常年农民工)开展生产,对桉树、松树、杉树、油茶等林木进行经营管理。积极参与改革管理体制,实行一线工计件工资制,并在全场6个分场中率先建立二线工岗位责任制,制订相关考核办法。通过改革创新,充分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生产工作效率有了很大提高,生产成本下降了30%,林场效益得到了显著提高;
(三)每年都造林,任分场场长期间出色完成了桉树造林任务,造林成活率、生长量在全场名列前茅,所在分场荣获先进分场称号,本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1988年10月-2011年10月,在县政府部门担任办公室主任、科室负责人等职务,是业务骨干,长期从事重要业务工作。为人正直,办事公道,原则性强,工作勤奋,严谨务实,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曾多次荣获县、地(市)级先进个人称号,荣获省级先进个人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