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多渠道筹措林业生态建设资金。加强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关键在建设资金的投入。要把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投资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并予以优先安排,坚持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一起上,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措林业生态建设资金,建立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基金制度,统筹安排,专项使用,并逐年增加资金规模,确保工程建设资金投人。积极争取和实施好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外资开展林业生态建设。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管好用好林业生态建设资金;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向林业生态建设投资;坚持“谁造谁有,合造共有”政策,调动广大群众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同时加强国际合作积极争取国外援助和优惠贷款。国家有关部门应制定一个全国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办法,并尽快实施。
(四)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和治理林业生态建设。 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依法保护森林环境,进一步健全与保护生态环境有关的法律队伍,加强林业法制交易和生态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法制观念,依法打击各种破坏水土资源与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快制定与防治荒漠化以及生态环境相关的法律。 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增强全民的法制观念和生态观念。开展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坚决打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行为。严格木材采伐、运输和经营管理,开展蛙、蛇和林地专项治理。切实保护好天然次生林、林地和湿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研究制订经济发展规划时,要统筹考虑生态环境建设;在经济开发和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评估报告,安排相应建设内容。 (五)加强林业生态方向的科技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林业生态建设成效。 (1)要重视林业科学基础研究、应用和高新技术开发,改善技术装备,提高林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依靠科技是发展我国林业的根本出路,也是搞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基本保证。要建立健全林业科技推广体系,稳定科技队伍,重视生态环境建设人才的培养,采取多种形式,建立各类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体系。切实加大对林业职工的培训力度,提高林业建设者整体素质,切实依靠科技进步,改善林业生态结构、提高林木质量,充分发挥林业生态的整体效能,努力提高科技兴林水平。 (2)宣传和普及植树种草、水土保持、生态农业等方面的科技知识;完善森林生态环境监测、科技推广、信息服务体系;广泛宣传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推广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根粉、节水灌溉、森林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加强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 (3)动员全社会力量建设林业生态工程。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成败关键在于广大群众。要积极搞好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投身生态环境建设。调动群众造林和护林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林业建设方针、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工作,团结社会各界的巨大力量,推动我国林业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 (六)改进林业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提高综合合理效益。 为克服条块分割、各部门各自为政的现象,贯彻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的“整体性”原则,建议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龙头,大支流治理为骨干,以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基础,以各地方林业部门为基本管理单位,将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农牧措施等各种措施相互配套,农林水等部门相互配合,进行综合治理与开发,发挥综合效益。 (七)实行严格的林地保护制度,保障林业发展空间。 坚持把林地放在与耕地同等重要的位置严加保护,建立基本林地保护制度。尽快颁布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编制并落实各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早出台《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办法》,对涉及征占用林地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提前介入,加强监管,实现对我国林业生态建设更系统的制度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