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安徽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对策
3.1 调整农机装备结构 加快大型农机具的发展速度,使多种机型整体推进,协调发展。对农业生产急需的农业机械,要加大开发、引进和推广力度.逐步实现大中小型农机具结合,主机与农具配套。同时要大力发展畜禽、水产养殖、水利等机械化,引导养殖户进行规模化养殖,在此基础上加快实现畜牧机械化步伐。还要积极引进国外先进农业机械,提高国内农机具的发展水平,各种作业机型均衡发展。 3.2 加强农机产品的研制与开发。提高科技含量深化农机化科技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农机科研院校、大型农机企业的积极作用.优化农机科技资源配置;积极研究并在全省农业机械产业中实现模块化应用[9-10];消化吸收国外农业机械现代设计方法和先进的制造技术,实施工艺创新,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力创具有安徽省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拓宽外向型经济领域,提高竞争力。 3.3 完善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注重培养农机化服务企业.带动农机经营户进入市场,形成油料、零配件供应、农机维修、农机作业、农机科研信息咨询的农机服务体系[11],鼓励发展农机作业合作社、农机具租赁公司等新型农机化服务组织;增强市场经济意识,强化经营手段,确保服务的有效实用.达到农机服务的系列化、市场化。县级农机服务体系要承担起为农业生产提供农机供应、人员培训、技术推广、实验示范等服务的责任,并要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体系建设的统筹、协调、组织和管理,积极拓宽农机投资渠道,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对农机化服务进行调控、技术指导、宏观规划、检查监督、外部协调,保证农机化服务工作能正常运作。 3.4 健全农业机械化政策法规体系 在推进安徽省农业机械化的过程中,严格实施国家颁布的《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努力完善《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为安徽省农机化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推进农业机械化管理依法行政的进程。加快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机具报废的标准制定工作,尽快健全农业机械化行业和地方标准体系。强化农机质量监督管理,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保护农民利益,促进企业增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