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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县蔬菜质量安全现状及管理对策

2012-6-11 本站原创

蔬菜是鲜活农产品,也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其质量安全关系国计民生。随着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日益关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蔬菜质量安全问题愈来愈成为社会和公众关注的焦点。2010年初发生的海南豇豆农残超标事件,再次警示人们,蔬菜质量安全任重而道远。成县是甘肃省主要的蔬菜生产基地县之一,蔬菜年种植面积在7 000 hm2 以上,年产量达10 万t,除了满足当地的需求,还远销西北数省。但是,在成县蔬菜产业经济效益增加的同时,质量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提高成县蔬菜质量安全水平,确保蔬菜质量安全,既是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也是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更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蔬菜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1 成县蔬菜质量安全现状
1.1 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初具规模
    成县蔬菜质量安全管理从源头抓起,着力推进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推行“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和“无公害农产品国家认证”制度。经过多年来的不断努力,在抛沙、索池、店村、城关、小川、王磨6个乡镇的蔬菜主产区建成了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其中以生产甘蓝、大白菜为主的城关、抛沙、索池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通过了省级无公害蔬菜产地认定,店村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生产的大蒜通过了国家绿色食品认证。目前,全县无公害蔬菜认证面积达2 900 hm2,初步形成以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为重点的蔬菜生产格局。
1.2 蔬菜质量安全检测体系逐步建立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于2008 年11月成立“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该中心为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临时机构,负责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检测中心配置相关的检测仪器、药品、试剂等配套设备,组建工作人员队伍,充实了技术力量,具备了对蔬菜等农产品有机磷农药残留等相关参数的检测能力,并开展正常监督检测工作,促使全县蔬菜质量安全水平逐步提升。2010 年检测中心对全县蔬菜生产基地、销售市场共抽检22 次,抽检23 类蔬菜,355个样品,检测结果合格率99.1%,表明全县蔬菜质量安全总体水平良好(注:由于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尚未通过计量认证,文中所列数据不得引用)。
1.3 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不断完善
    为规范和强化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及文件。一是制定例行监测及日常检测制度。县检测中心在配合省市抽检的同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每月对蔬菜产地和市场开展例行检测1 次以上,每次检测数量12 个以上,监测品种不少于8 个,并施行检测结果通报制度和农残超标问题限期整改制度。二是制定农产品准入准出制度。以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为重点推行蔬菜等农产品准入准出制,对进入成县市场和外运蔬菜进行检测检验。三是建立蔬菜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指导蔬菜生产及经营者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自查制度,完善购销台账,促使蔬菜质量问题可追溯。四是制定下发了《成县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置及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相关文件,促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日趋规范。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从抽检结果来看,成县蔬菜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良好,但应该清醒认识到,蔬菜质量安全是普遍性、长期性的问题。成县蔬菜质量安全面临基础脆弱,监管薄弱等问题,形势仍不容乐观。
2.1 环境污染使蔬菜质量安全面临挑战
环境是蔬菜质量安全的基础,随着成县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由于大量工业“三废”和城镇、农村生活垃圾等污染源不合理排放,加之农用化学物质的大量施用,特别是部分劣质肥料和农药的使用,直接导致农田环境日益恶化,土壤、水源、空气等农田环境中重金属及有毒有害物质明显增加,给蔬菜质量安全带来隐患。
2.2 蔬菜生产、经营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一是生产者不按蔬菜无公害生产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在病虫害防治过程中,对用药品种、用药时间、用法用量及收获时间等掌握不当,一些私自乱用蔬菜上禁用农药的现象仍然存在,随意加大用药量和用药频次的行为屡见不鲜;为图眼前利益,忽视用药安全间隔期规定、抢时采收上市等违规行为,直接威胁到蔬菜质量安全。二是蔬菜经营者不按市场管理要求,做好进出货的台账记录,不坚持索票索证制度,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难度加大。
2.3 蔬菜生产、经营分散,质量监管难度大成县农业人口多,人均耕地少,蔬菜生产规模小,组织化、产业化程度低,千家万户分散生产、独立经营,无论是购进生产资料还是产品销售,都是一家一户单独经营,农业投入品难以管理,生产过程难以监管。县内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农贸市场混杂在一起,当地蔬菜与外地蔬菜随意自由出入市场,流动性强、市场准入难以开展,全程化监管十分困难。
2.4 检测体系不健全,监管能力有限
    成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成立时间较短,属临时机构,无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少,力量薄弱,基础设施尚不完善,现有的仪器设备与技术力量还不能满足和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项目和参数的要求。检测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监管力度及涵盖层次还很有限,只能对城关中心市场、超市及主要生产基地进行检测监管,乡镇等基层环节则是鞭长莫及。
2.5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尚未理顺
    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在成县尚处于起步阶段,监管运行机制尚未理顺。一是蔬菜生产及营销者普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理解认识不足,法制观念淡薄,对监管工作存在抵触情绪,既不主动也不配合。二是蔬菜质量安全检测与监管两个环节衔接不紧密,监管相对滞后,检测环节缺乏法律支持,使检测工作从抽检取样开始就面临阻力,难以开展。三是蔬菜质量安全监管涉及部门多,药监、工商、质检、安检、农业等部门“铁路警察,各守一段”,协调机制不强,不利于依法推进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3 蔬菜质量安全管理的思路
    蔬菜质量安全管理所解决的矛盾是基本消费安全和安全生产的问题,具有普遍性、长期性和公益性的特征,是公益性事业。依据国内外管理实践的经验,成县蔬菜质量安全管理的基本思路应该是:树立从“田头到餐桌”全程管理理念,坚持国家主导,全民参与,产销同重,出入共管,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主导思想,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监管体系公益性职能,理顺监管机制,注重源头治理,规范产销行为,逐步建立蔬菜质量安全责任与产品追溯的长效机制,稳步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
4 蔬菜质量安全管理的对策与措施
4.1 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宣传专栏、广播、电视等传媒手段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月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民质量安全意识。形成人人知法、爱法、护法的社会环境,使蔬菜生产、经营人员自觉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食品质量安全观,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产销行为,为蔬菜质量安全监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2 建立蔬菜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强化源头治理针对蔬菜中的农残、重金属和硝酸盐而言,引起质量安全的关键风险环节是源头。因此必须建立蔬菜生产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强化源头治理。一是建立蔬菜安全生产基地准入制度。对环境条件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高污染区和土壤、空气、水源等环境中有害元素超标等存在安全风险的区域,应禁止进行蔬菜生产。二是建立蔬菜生产农业投入品准入制度。对与蔬菜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农药、肥料、种子等投入品的经营实行市场准入政策,加大农资市场整顿力度,净化农资市场,对于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不合格肥料和劣质种子等禁止市场流通,为蔬菜生产质量安全奠定良好环境基础。
4.3 强化技术支撑力度,推进标准化生产
标准化生产是保障蔬菜质量安全的基础。要广泛深入地对蔬菜生产者进行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等相关技术的培训工作,提高生产者的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特别是加大蔬菜质量安全关键技术的推广力度。一是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力度,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学肥料,减轻化学肥料污染。二是贯彻“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引进和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大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的推广应用,减少农药使用量,降低农药残留风险。三是切实加大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标准的实施力度,指导生产者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全面提高蔬菜标准化生产水平。
4.4 加强蔬菜产品认证管理,推进品牌化建设步伐认证是生产者产品质量安全保证的勇气表现,也是产品源头追溯的基础。加强产品认证管理,大力推进品牌建设也是提高蔬菜质量安全的有效措施。一方面要鼓励支持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经销商、加工企业等组织积极申报 “三品一标”认证,提高蔬菜档次和市场知名度;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蔬菜质量安全认证程序,并加强认证蔬菜基地、品牌的监管力度,提高“三品一标”认证的社会公信力,增强品牌蔬菜的市场积极效应,促使蔬菜品牌所有者在树立和维护自身品牌形象的过程中,自觉主动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标准。
4.5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依法对农产品从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业标准化生产到市场准入监管的重要执法手段。政府应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尽快健全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定编制、定人员、定经费,完善配套设施。逐步构建系统合理,分工明确,权责明晰的“县、乡镇、基地”三级检测控制体系,对“农户(基地)生产、加工配送、市场流通”三个层面一个链条全过程进行系统科学合理地检测和监控,切实保障蔬菜安全生产的运行。
4.6 加快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化建设步伐加快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化建设是依法推进成县蔬菜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和重要保证。
一是建立蔬菜产地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规范生产行为,规范田间生产档案管理,确保蔬菜质量可靠、产地可查。
二是建立蔬菜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入市蔬菜检测力度,逐步实行入市必检,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三是建立蔬菜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加大外运蔬菜检测力度,对外运蔬菜进行检测检验,确保外运蔬菜质量安全。
四是建立蔬菜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强化蔬菜生产及经营者蔬菜质量安全自检自查监管,完善田间记录、购销台账等相关信息的管理制度,落实索票索证制度,确保蔬菜质量安全可追溯。
4.7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运行机制
一是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县乡(镇)应分别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形成县乡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协调、合作机制。组织工商、质检、安检、卫生、农业等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协调配合、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依法开展工作,使市场监管全方位、多层次覆盖,不留死角。
三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成县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置及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宣传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4.8 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强化社会监管力度切实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是强化社会监管,促进蔬菜质量安全最广泛、最直接、最敏锐、最有效的监督机制。
一是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思想意识。围绕蔬菜质量安全,开展“质量安全,人人有责”、“质量安全为大家,质量安全靠大家”等主体思想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舆论引导,激发广大群众参与蔬菜质量安全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别是提高蔬菜生产者、经营者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思想意识。同时要增强消费者质量安全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注重品牌质量,主动索票索证。
二是提高群众参与蔬菜质量安全管理的能力及水平。通过建立蔬菜质量安全信息化服务平台,积极为群众提供蔬菜质量安全相关信息、技术等内容的咨询服务及指导,增强群众参与监督的能力及水平。
三是建立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公示制度,增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建立蔬菜质量安全问题举报有奖制度,促进全民参与共管,对举报问题依法严查,维护人民群众依法监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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