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种子产业现状及发展对策
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种子是农业生产中不可代替的最基本生产资料。实现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种子产业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当今种业国际化成为高度发达的农业经济国际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种业发展的国际化趋势已势不可挡。随着我国农业良种工程建设的启动实施,种子产业得到了较快发展。目前我国种业联合并购已成为发展潮流,资本营运和资本重组成为种业发展的一次机遇。面对市场经济的发展,种业界必须转换思维,调整战略,加快种子企业在体制、机制、经营、管理等诸多方面的重大改革和调整,通过企业内部资源整合,机构重组,企业之间强强联合等形式,实现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建立育、繁、推一体化模式,组建一批大型集团化种子企业,依托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加快我国种子产业科研、生产经营的现代化进程,提高中国种业的整体水平,以增强我国种业在全球的竞争力。
1 我国种业发展的现状
我国种子产业的发展先后经历了“自繁、自留、自用”的非商品化阶段,“四自一辅”的部分商品化阶段,“四化一供”的垄断经营阶段和市场经营阶段。在种子产业发展的每个阶段所实行的管理体制都在一定程度上对当时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健全,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也相应的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制度,实施惠农政策,加大了对种业的扶持力度,突出了种子的重要地位。
1.1种业基础设施初具规模
随着“种子工程”的实施和推进,种子产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种业基础设施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农业部与地方政府联合先后投资建设了国家作物育种改良中心10个,国家级原种场27个,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中心43个,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库35个,农作物品种区试站66个。利用国家财政贴息等投资建设了215个大中型种子加工中心、种子包装材料厂、种子加工机械厂等,强化了产业设施基础,提高了我国种业的综合生产能力。
1.2新品种的培育和推广速度逐渐加快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实施,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育种者的权力,提高了育种者的积极性,申报和通过审定的农作物新品种数量明显增多,新品种的培育和推广速度也加快。另外,由于政府开放了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审定管理,也促进了新品种的推广和更新。据统计,1999-2005年,农业部共受理新品种权申请2 783件,授权689件,平均每年通过国家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140多个 据农业部对500个农作物授权品种和申报品种统计,累计推广面积0.43亿hm2。,增产粮食563亿kg,实施单位获得效益2O亿元,社会新增效益224亿元[5]。
1.3 种子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日益突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颁布实施,使得种子的市场化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加之农业部与各级地方政府在政策、资金投入方面的支持,一批有实力的大型种子企业正在形成,合肥丰乐、隆平高科、湖南亚华、陕西秦丰、甘肃敦煌等种业公司已成功上市,尤其是北京奥瑞金种业公司成为第一家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种业公司。这些企业将成为中国种业的主力军。由于种业实力的增强,种子企业对科研育种的投入加大,以及与科研单位的联合进程加快,种子科技含量有所提高,种子商品化程度也随之提高。
1.4 种子管理法规日趋完善
1989年3月1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发布, 1991年6月24日 《种子管理条例农作物种子实施细则》和有关配套法规发布, 2000年12月1日 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除此之外,农业部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先后颁布了1O多个相关专项规章;同时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相继制定颁布了地方性法规,全国有20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了地方性种子条例或实施办法,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种子法律体系,为种子管理提供了法律基础,使种子管理走上了法制轨道。与此同时也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品种准入制度、种子市场准入制度、质量准入制度及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对品种、质量、生产经营、市场进行监管,使我国的种子市场日益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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